科技苑 财经 东莞取消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 东莞取消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 作者: hao333 发布:2024-09-30 21:12:55 5292阅读 4348评论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9月30日发布通知称,取消东莞市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,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,可上市交易。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,东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、二套住房,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%。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 本文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s: